为提高工作效率,规范印章管理,结合我处实际请客特制订本管理办法:
一、大学科技园公章、合同章由张露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高晓燕。
二、洛阳高新河科大育科技术发展中心公章、合同章由周继征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高晓燕。
三、河科大(洛阳)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由王立公负责保管,合同章在科技处管理,公章的签批人为高茂章。
四、河南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章、合同章由周继征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高茂章。
五、洛阳德园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公章、合同章由周继征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郭彦伟。
六、劳动服务公司公章、合同章由郭彦伟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郭彦伟。
七、上述六家企业的财务章、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保管。乔岩茹保管大学科技园、洛阳高新河科大育科技术发展中心、河科大(洛阳)科技开发有限公司、洛阳德园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公章、河南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;马晓瑞保管劳动服务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。
八、校办产业管理处的公章由周继征负责保管,签批人为郭韬。
九、印章如需带到校外,需向高茂章处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带出。
十、如涉及到重大事项,签批人需向高茂章处长请示同意后签批。
2017年2月23日
校办产业管理处